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继续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
清明节:4月1日(周六)—— 4月4日(周二)停课;
劳动节:4月29日(周六)—— 5月1日(周一)停课;
端午节:5月27日(周六)——5月30日(周二)停课;
假期所占课时自行顺延。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