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务管理» 教研与质量» 规章制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研与质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市教委组织开展北京高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工作的第七年,为持续推进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新常态下对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规范办学和创新引导,根据《关于建立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京教高〔2010〕1号),现将做好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在认真梳理继续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实施六年来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基础上,结合“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重点总结2015年度继续教育的成效和主要问题。

   二、全面、客观、准确做好2015年度高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和相关数据填报工作。梳理总结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在办学定位、管理体制机制、规划部署、信息化及资源建设、规范办学、社会服务、创新举措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存在问题。 

  建议将学校“十三五”规划中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初步思考在报告中单独作为一部分予以呈现。

   三、年度报告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

   四、各高校可以根据学校2015年度在继续教育领域取得的成效,单独报送继续教育特色报告(2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本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由主管校长牵头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报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学校继续教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年度报告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按时完成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和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我委组成编委会工作组(成员见附件2),负责《2015年北京高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的汇总、分析、编辑等工作。有关高校要为编委会工作组成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给予必要支持。

   七、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3月31日。各高校应于1月10日前通过数据平台填报《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责任人情况表》(附件3),3月31日前上传本校质量建设报告、特色报告及状态数据;上述文件均需通过数据平台打印、加盖校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数据平台。 

   联系人:陈  雷    51994832

      胡建生    64495191

  技术支持及联系电话:常晓玢    64495067

 

  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网址:

  http://shuju.euibe.com(各高校用户名和密码与上年度相同)

  附件:1.关于报送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和特色报告的说明

     2.2015年度北京高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编委会工作组成员

     3.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建设报告责任人情况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08日